宏达公司2018-2019年发生以下投资业务:(1)2018年3月25日,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股票50万股,将其划分为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,买价8元/股,相关税费3万元。(2)2018年6月30日该股票每股市价为12元。(3)2018年12月31日该股票市价11元/股。(4)2019年2月10日,乙公司宣布分派2018年度现金股利,每股0.5元。(5)2019年3月20日,宏达公司收到上述现金股利。(6)2019年5月13日宏达公司出售全部乙公司股票50万股,售价13元/股,相关税费4万元。要求:编制宏达公司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业务的会计分录。 评分规则: 借:交易性金融资产-成本 400 投资收益 3贷:其他货币资金 403 借:交易性金融资产-公允价值变动 200 贷: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借: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0贷:交易性金融资产-公允价值变动 50 借:应收股利 25贷:投资收益 25 借:其他货币资金 25 贷:应收股利 25 借:其他货币资金 646贷:交易性金融资产-成本 400 -公允价值变动 150 投资收益 9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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